通 知
日期:2015-09-02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646

各院、部、处、办:

      按照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,请各部门根据学校会议精神,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工作(最新的《固定资产明细账》已上传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FTP),于2015年9月18日前完成。

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

2015年9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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