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部、处、办:
按照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,请各部门根据学校会议精神,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工作(最新的《固定资产明细账》已上传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FTP),于2015年9月18日前完成。
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
2015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