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“第六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
1、申报条件参见《关于印发南通职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通职大人﹝2014﹞12号)(附件1)的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。
2、申报推荐名额参见附件3,双肩挑人员按专业到相应学院申报。
二、工作时间安排
申报人在9月2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;9月3日前各院部完成所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初审工作,并将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;9月5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工作;9月10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完成评选工作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被推荐候选人填写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2,一式三份)。
2、根据本通知附件1中的评审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套,佐证材料的时间界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,学校职能部门在进行材料初审时以原件为准,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。
3、为防止材料散失,佐证材料必须提供目录,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进行简单装订。
附件:
1. 南通职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
2. 南通职业大学名师申报审批表
3. 第五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
附件下载地址为:ftp://ftp.ntvu.edu.cn/人事处/2016年名师申报工作。
人事处
2016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