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 :
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“第七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
1、申报条件参见通职大人[2014]12号关于印发《南通职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附件一)的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。
2、申报推荐名额参见附件三,双肩挑人员按专业到相应学院申报。
二、工作时间安排
1、申报人在9月7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;9月11日前各院部完成所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初审工作,并将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;9月13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完成材料审核工作;9月18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完成评选工作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被推荐候选人填写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二,一式三份)。
2、根据本通知附件一中的评审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套,佐证材料的时间界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,学校职能部门在进行材料初审时以原件为准,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。
3、为防止材料散失,佐证材料必须提供目录,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进行简单装订。
附件一:南通职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
附件二:南通职业大学名师申报审批表
附件三:第五届南通职业大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
附件下载地址为:ftp://ftp.ntvu.edu.cn/人事处/2017年校级名师申报工作。
人事处
2017年9月5日